今年以来,IPO监管延续从严态势,“一案多罚”的情况屡屡出现。就在近期,因一单“带病闯关”的IPO项目,保荐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多名相关责任人齐齐受罚。
深交所官网显示,该所对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辉芒微”)创业板IPO的多家中介开出罚单——中信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大华所”)遭书面警示,2名保代、2名签字会计师被通报批评,违规事项包括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收入的内控有效性等。
随着罚单落地,辉芒微IPO“带病闯关”的细节被同步揭开。近四年间,该公司两度“冲A”,先后瞄准科创板、创业板,其间还曾“一查就撤”,在被抽中现场检查的当月便匆匆撤回申报材料。
据第一财经梳理,此前年内还有多单IPO项目出现“一案多罚”,涉及科凯电子创业板IPO、安芯电子科创板IPO等。上述IPO项目多为撤单项目,然而,监管持续紧盯IPO“一撤了之”的情况,对问题项目,一经查实,中介机构难逃追责。
两度闯关IPO均撤材料
在辉芒微创业板IPO撤单一年多之后,该项目被查明存在多宗违规,系列罚单摆在了中介机构面前。
两年多之前,该公司瞄准创业板上市。据深交所官网,2023年5月底,该所受理了辉芒微的IPO申请,为其“保驾护航”的是中信证券、大华所和上海锦天城律所。至当年年底,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完成了两轮问询。
招股书显示,辉芒微原拟发行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拟募资总额6.06亿元,用于存储芯片升级及产业化等4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IPO获受理数月之后,2024年1月初,公司突然撤材料,以此终结了上市之路。
在此之前,辉芒微曾闯关科创板,但前次IPO同样因撤材料而折戟。
据上交所官网,2021年12月,该所受理了辉芒微的上市申请,中介机构同样为“中信+大华+锦天城”。彼时,该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拟募资5.86亿元。然而,科创板IPO获受理仅一个月后,2022年1月下旬,该公司撤材料。
由此,辉芒微的两次“冲A”之路,均以撤材料告终。值得一提的是,前次撤单的时点,恰逢被抽中现场检查之后。
2022年1月初,证监会披露,对9家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辉芒微名列其中。当月21日,公司撤单。
辉芒微为何频频临阵“逃跑”?此次深交所披露的罚单提供了更多细节。
在对中信证券、大华所出具的监管函中,深交所提到,两家机构均存在三项违规,包括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例如,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前6个月,辉芒微的经销收入占当期主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1.37%、94.58%、95.85%和 96.78%。但深交所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补签2020年、2021年部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框架合同、订单等情形。
问题项目频现“一案多罚”
在辉芒微之前,年内,监管已多次对存在问题的IPO项目开出系列罚单,不仅发行人被通报批评,中介机构也难逃追责。
据记者初步梳理,存在上述情况的首发项目,涉及科凯电子创业板IPO、安芯电子科创板IPO、海诺尔创业板IPO项目等。
这些项目多存在IPO撤单情况,部分项目还被抽中现场检查。
今年3月,2家IPO撤单企业、4家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多名保代、会计师,被沪深交易所集中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披露信息显示,这两家企业是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凯电子”)、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芯电子”),前者曾闯关创业板,后者则瞄准科创板。
同吃罚单的中介机构包括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其中,安芯电子科创板IPO申请2021年9月底获受理,次年7月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后因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该公司IPO被中止审核,直至2022年8月恢复审核。
然而,2023年9月,这单IPO再起波折,安芯电子以撤材料终止其上市之路。
撤单一年多之后,安芯电子和相关中介机构突然接到多张罚单。
据披露,上交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研发人员认定不准确、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多项违规。因此,上交所对公司作出1年内不接受其IPO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良恩、时任财务总监方月琴予以公开谴责。
相关中介机构同步遭罚。上交所表示,对项目保荐券商国元证券通报批评,对2名保代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项目签字会计师也遭纪律处分。
创业板撤单项目科凯电子IPO,也出现了类似的“一案多罚”情况。
据深交所披露,该公司上市申请2023年6月获受理,次年4月撤材料。最终,公司被查明存在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等违规。
对此,深交所对科凯电子及公司董事长王建绘等3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书面警示;对中金公司和2名保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会计师,同样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此外,中金公司还被要求进行内部追责、限期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海诺尔创业板IPO项目,不仅在撤单数月后收到深交所罚单,相关方还被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据深交所4月中旬披露,早在2020年12月,该所受理了海诺尔上市申请,去年7月公司撤材料。
但深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海诺尔存在研发投入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及会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
对此,海诺尔及其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被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及2名保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要求一并到交易所接受约谈。
(第一财经记者安卓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