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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什么时候办贷款(我应该什么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7:41:48    


那么,今天我们来谈谈,

看好心仪的房子后,

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

去哪办理?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记得做好小笔记

咱们争取“跑一次办完!


01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需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完购房首付款后,一年以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02

购买二手房:

职工购买二手住房,应在房屋过户完成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以契税完税证的日期为准)

03

自建住房:

职工自建住房,需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2年内且应达到主体封顶或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一、以下情形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01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

02

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一套住房);

03

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且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二套房贷款;

04

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且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二次公积金贷款;


05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06

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07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08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09

购买使用年限少于70年的商品房的;

10

房屋为加名所得、继承所得、赠予所得、同户籍成员之间或直系亲属之间购买所得的;

11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存在信用不良情节较重情形的,不予贷款(具体的情形参照我市《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


二、公积金贷款应该去哪办理?

申请人需在购房所在地县(市、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公积金贷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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