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在兰州市辖区内(不受户籍限制)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4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按规定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程序:
1、借款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县区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对借款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经办银行。
2、经办银行对借款企业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分别与担保机构和借款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