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主业持续低迷,南京化纤(600889.SH)将通过重组实现新生。
5月12日晚间,南京化纤发布的重组草案显示,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重组实质上是南京国资助力下,南京化纤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京化纤原有业务持续亏损,亟须寻求业务转型。
数据显示,受莱赛尔纤维市场价格整体下行、粘胶纤维产品成本与售价倒挂等因素影响,2024年,南京化纤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下同)为亏损4.49亿元。且2018年至2024年,南京化纤已连续七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下同)亏损,累计亏损约16.74亿元。
作为置入资产,南京工艺当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重组草案显示,2023年和2024年,南京工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4.97亿元,净利润7880.68万元、4.1亿元。
本次交易中,作为置入资产的南京工艺100%股份交易价格为16.07亿元。交易完成之后,南京化纤现有主业全部置出,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将切入国内装备制造核心零部件行业,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拟收购南京工艺100%股份
南京化纤本次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
具体而言,南京化纤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与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南京化纤向新工集团发行股份购买。
同时,南京化纤拟向新工基金、机电集团等13名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南京工艺47.02%股份。
此外,南京化纤拟向包括新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分别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南京工艺滚动功能部件国产化关键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中,新工集团拟认购不低于1亿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重组实质上是南京国资助力下,南京化纤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新工集团、新工基金、机电集团均为南京化纤的关联方。其中,新工集团为南京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南京化纤、南京工艺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前后,南京市国资委均为上市公司实控人不变。
从业务角度来看,本次交易前,南京化纤的主营业务为粘胶短纤、莱赛尔纤维、PET结构芯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景观水供应业务,南京工艺主营业务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通过本次重组,南京化纤拟将原业务资产及负债全部置出,并注入南京工艺100%股份,进而快速获得成熟的滚动功能部件产品线、客户群及技术人才,将切入国内装备制造核心零部件行业,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根据评估,本次交易中,南京化纤拟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7亿元,评估值为7.29亿元,评估增值1.72亿元,增值率为30.84%。置入资产南京工艺100%股权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31亿元,评估值16.07亿元,评估增值5.76亿元,增值率55.89%。
设定双重业绩承诺
推进重组的背后是,近年来南京化纤原有业务持续亏损,亟须寻求业务转型。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4年,南京化纤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增长39.76%,但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亏损4.49亿元、4.61亿元,同比增亏142.63%、131.84%。且2018年至2024年,南京化纤已连续七年扣非净利润亏损,累计亏损约16.74亿元。
对于2024年亏损幅度扩大,南京化纤称,主要是莱赛尔纤维市场价格整体下行,主要原料进口木浆价格小幅上涨。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羚生物基的莱赛尔纤维项目产量偏低、生产单耗偏高、质量不稳定,生产成本与售价倒挂,导致经营亏损与上年相比大幅增加。同时,金羚生物基的粘胶纤维产品成本与售价仍存在倒挂现象,经营仍然亏损。此外,受到风电行业竞争的影响,公司风电业务销售价格进一步下跌,而非风电业务拓展仍低于预期,经营继续亏损。
作为置入资产,南京工艺当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重组草案显示,2023年和2024年,南京工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4.97亿元,净利润7880.68万元、4.1亿元,扣非净利润7762.55万元、7871.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亿元、9922.51万元。
截至2024年末,南京工艺资产总额15.27亿元,负债总额4.9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31亿元。
本次交易还设置了双重业绩承诺。如本次交易在2025年实施完毕,2025年至2027年,南京工艺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方法进行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业绩承诺资产1)实现的承诺租金净收益分别不低于2319.45万元、2433.62万元、2562.33万元,技术类无形资产(业绩承诺资产2)实现的承诺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1235.82万元、970.55万元、769万元。
若本次交易在2026年实施完毕,则2026年至2028年,业绩承诺资产1实现的承诺租金净收益分别不低于2433.62万元、2562.33万元、2689.90万元,业绩承诺资产2实现的承诺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970.55万元、769万元、624.75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