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工作,医保能否跟着“走”?缴费年限如何累计?呼和浩特市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近日,呼和浩特市的听众张女士向《行风热线》节目组咨询跨省医保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的问题。张女士介绍说,她今年42岁,从2007年6月至今先后在河北省保定市以及呼和浩特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已经累计缴费216个月(18年)。
张女士:从17年6月到2015年12月这段时间是在河北保定交的(医保),交了103个月,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呼市交的(职工医保),交了113个月,累计216个月,18年。我现在(河北职工医保)手续已经转到呼市了,不知道我需要缴够多少年?如果没到退休年龄,但医保缴够25年了,能否要等到退休年龄才能办医保退休?
就张女士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业务一科科长孟剑英做出权威解答。
1.目前,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以参保人首次在呼市参保时间确定,在职期间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需要在退休时一次性补清。
2009年12月1日前首次在呼和浩特市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2009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呼市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0年;2016年1月1日后在呼和浩特市首次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
2.职工医保从省外转到呼和浩特市,缴费时间是按照在异地首次缴费时间算,还是呼市的首次缴费时间算?
在外地参保医保关系转入呼市后,也应以呼市的首次参加时间来确定缴费年限,只不过说外地的医保转入呼市,外地的缴费年限与呼市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里强调的是不累计重叠的缴费年限。另外转移的是个人账户的钱,统筹基金是不转移的。
张女士是从2016年1月在呼和浩特首次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属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呼和浩特市参保缴费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目前她的缴费年限是18年(216个月),还需缴纳的年限是7年。
3.如果参保人缴够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但养老保险没有缴够年限,到了退休年龄能否办理医保退休?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看养老保险的退休状况的,直接可以去街道办事处办理医保退休。
4.参保人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还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能否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如果参保人一直缴纳职工医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办理了养老保险的退休,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把剩余年限缴齐后,可以在医保系统里办理在职转退休,他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了。
孟剑英特别提醒!
抓紧时间核对年限! 建议临近退休(如提前1-2年)的参保人,主动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蒙速办APP查询自己的累计医保缴费月数(含视同年限认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咨询渠道畅通! 如有疑问,可拨打呼和浩特市医保服务热线 12393,或前往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咨询。
记者:文菱、凌慧、张敏
编辑: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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